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择其不善者而改之。

巴渝公益2014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通知

公告栏 巴渝公益 10年前 (2014-11-14) 3744次浏览 已收录 扫描二维码

为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我中心日常的志愿服务活动及管理工作,进一步发扬“团结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者精神,推动我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,现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、效果、贡献,设立评选办法,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在爱心储蓄银行(www.zycq.cn)注册挂靠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、重庆市科普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青年志愿者;

2、在 2013 年 1 月至今的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中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,特别是立足市民学校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工作的,且志愿服务时长在 24 小时及以上或服务次数超过 3 次以上的志愿者。

二、评选比例

挂靠巴渝公益志愿者人数的 2%, 表彰人数为 20 人。

三、评选要求及程序

严格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评选标准,从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态度、工作表现等,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。

(一)个人申报(2014 年 11 月 11 日-25 日)

关注巴渝公益微信订阅号(cqnpo_2013),回复“优秀志愿者”获得评选信息,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申报资料发送至巴渝公益办公室邮箱 office@cqnpo.org。

“申请表”、事迹材料(500 字以上)、个人志愿服务照片(2-3 张)等电子文档于 11 月 25 日之前报送至巴渝公益电子邮箱 office@cqnpo.org。过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。

所有报送照片要求:JPG 格式,文件小于 200KB。

(二)评审(2014 年 11 月 26 日-30 日)

巴渝公益、重庆市科普志愿者服务总队将组织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,确定拟表彰名单。

(三)公示(2014 年 12 月 1 日-3 日)

表彰名单将在重庆志愿服务网、巴渝公益自媒体进行公示。

(四)表彰(2014 年 12 月初)。

1、对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;

2、通过官方渠道宣布获奖名单,宣传事迹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

2014 年 11 月 10 日

优秀志愿者申请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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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渝中区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(简称“巴渝公益”或“巴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”)是在原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基础上于2013年12月9日正式在渝中区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