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铜为镜, 可以正衣冠; 以史为镜, 可以知兴替; 以人为镜, 可以明得失。——李世民 (唐太宗)

国贸中心党委参加解放碑街道非公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例会

业务活动 巴渝公益 7年前 (2017-09-14) 4228次浏览 已收录 扫描二维码

9 月 14 日,解放碑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 2017 年第三季度非公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例会,部署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、集中学习《关于规范重庆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意见》、安排下拨 2017 年度非公党建工作经费。国贸中心党委副书记肖诗树、各支部负责人及国贸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郑建参加学习。

街道党工办副主任马驰要求,非公组织党组织中要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区复检工作的宣传,要让党员、职工知晓,要结合实际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宣传活动。马驰就《关于规范重庆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意见》进行了领学和详尽的解读,同时还就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及相关案例进行了解读说明。街道党工办主任邓志红就 2017 年非公党建工作经费划拨情况和管理使用要求进行了说明。

国贸中心党委参加解放碑街道非公党组织负责人工作例会

随后,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傅晓蓉强调,渝中区在 1996 年申报全国文明城区,历时 15 年,于 2011 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区称号,全体党员干部,特别是大多数从事服务领域的非公组织,要在做“文明人、创文明城”方面下功夫,要提供优质服务。傅晓蓉还说,《关于规范重庆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意见》进一步规范非公组织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,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;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,牢固树立 “四个意识”,严格遵守党规党纪,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正能量,弘扬主旋律;同时,要结合街道实际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,各非公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同志认真学习,真正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,在解放碑营造健康向上、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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